中央2013年首次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后,我国进入税收法治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时期,在税收法治化的进程中,任何行业都没有例外。事务所应摒弃传统税务管理观念和方式,一方面严格控制涉税法律风险,假发票等问题要杜绝;另一方面大中型律所要进行整体税收筹划,合理降低税收负担。
方式1:化整为零(收入方面)
超额累进税率下,应纳税所得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35%、45%):
——工资/奖金分配比例,“工资薪金”或“年终奖”一方畸高,都会导致适用较高的税率(高达45%)。
——福利多样化:对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保险赔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等也属于免税的范围;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等等。
方式2:成本费用扣除大化(支出方面);方式3:争取区域性优惠政策(税率方面);方式4:争取地方财政返还(政府扶持);方式5:分离职能(业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