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起草审查合同的重点是把合同的各个方面想清楚,要义之一,就是应想清楚合同的“负面与风险”。合同起草与审查当然要考虑正常履行下的交易流程。这是合同内容起码应有的。但作为法律工作者,在起草与审查合同时,应该有一种倾向,着重于从“负面、风险”去审查与修订合同,确保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合同仍能对我方利益进行适当保护。
龙岗律师认为,面对一份合同,普通人主要会从正面考虑,这个合同应该怎么履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我方能得到多少收益。这是很正常的。而律师则要强调另一个角度,即从“可能出现的负面因素、不正常履行的状况、风险情况”的角度,对合同予以适当修订。
值得强调的是:
一、人性过于乐观自信
心理学家已经通过一系列的科学研究表明,人往往过于自信乐观。这一点深深的根植于人性之中。因此,企业家、当事人也同样过于自信乐观,而且我们律师自己也同样会过于自信乐观!
因此,作为律师要经常提示自己从负面进行思考的重要性。二、考虑对方可能违约,也考虑我方可能违约
无论是因为主观上的疏忽(也不排除是故意),还是客观上的困难,我方同样存在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因此合同中要给我方预留一点空间(如考虑约定解除条件),适当减轻我方违约时的责任。三、每一个合同条款都要从正反两个角度考虑。
正面的角度是“应做什么”,反面的角度就是“如果不能正常做怎么办”。无论是对我方的权利义务,还是对方的权利义务,都应该有这种下意识的从正反两方面考虑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