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为世界法律日。
创始于1963年,由名为“通过法律维护世界和平中心”的机构设立。看名称就知道,当时组织者的理想之远大,然而现实是骨感的。后来它又改为“世界法学家协会”。变成了一个世界法律精英的平台。
世界法学家协会的宗旨是建立一个新的社会:大家都能面对公正,和平得以永续。
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我觉得前一半是可以实现的,社会总有一个平衡的过程,强者不能把资源占完,面对法律的时候,能够作最起码的让步,总得给人留一点生存空间。
弱者没有活路的时候,强者最危险。
法律作为一个世界层阶很低的道,指望它带来和平有点太难为,能解决纷争、促进社会和谐就不错了。
道德经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法则是礼都不顾的人,非得对他采用法律手段,用法律来制约。可见,法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工具和手段,至少中国文化不太相信仅仅靠法律能带来和平。龙岗律师认为社会的和平、稳定、和谐首先依靠道和德,其次的是仁与义。没有忠信可言了,我们才强调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