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江,男,汉族,现年41岁,湖南湘潭人,中共党员,现任中共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书记,执业律师,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法学学士,管理学博士,武汉大学深圳法商学院客座讲师,深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在库专家。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刑民交叉和公司合规发展领域;行政决策研究和行政诉讼领域;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领域。目前担任深圳多家政府机关和执法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和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2003年考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部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8年考入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2013年12月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16年辞职后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该律师从1997年开始至今,一直从事与法律行业相关联的工作,视野宽广,学识渊博,大局意识强,善于跨越行业跨领域发现问题、提出思路、解决问题,基层法律工作经验和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谈判技巧和沟通协调能力强,心地善良,做人做事有底线有坚守。
成功案例:
2017年广州天河“欧某某抢劫杀人案”(减轻处罚、未上诉)
2017年深圳坪山“升某氏公司追偿权纠纷案”(完全不承担责任)
2017年“付某某民间借贷案件”(千万债权完整执行到位)
2018年深圳大鹏“永某达厂员工解散清退事件”(代表厂方将一百多名员工平稳清退)
2018年深圳大鹏“翁某某强奸案”(不起诉、罪名不成立)
2019年深圳平湖“阳某某抢劫杀人案”(减轻处罚、未上诉)
2020年深圳福田“杨某合同诈骗案”(不起诉、罪名不成立)
2020年惠州惠阳“郑某某帮助网络犯罪活动案”(不批捕)